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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913328

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问题研究

安消云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引用
洞庭湖湿地是国际重要生态湿地,持续、适度利用洞庭湖湿地资源、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对于促进湖南省经济发展和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生态补偿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洞庭湖湿地的生态服务补偿机制,政府和市场同时发挥作用,对于改善洞庭湖湿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现状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湿地恢复工程,改善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同时为未来洞庭湖湿地的生态补偿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本文首先论述了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借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研究成果阐述了湿地生态补偿的内容与模式。根据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特点与生态补偿现状,在实地调查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尝试构建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内容包括洞庭湖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及其价值构成;洞庭湖湿地生态服务价值综合评价;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的主要内容;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最后提出完善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政策建议。   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量是洞庭湖湿地损失的经济价值总量、洞庭湖水体治理费用和洞庭湖人工湿地生态服务价值三者之和。笔者通过计算得出洞庭湖湿地的生态补偿量是460.49亿元,其中洞庭湖湿地损失的经济总量是433.74亿元,洞庭湖湿地水体治理费用是26.75亿元,洞庭湖周边人工湿地的鸟损价值量是1651.09万元。洞庭湖湿地直接补偿额是460.49亿元,直接补偿主要补偿湿地生态系统,即洞庭湖湿地的生态恢复和水生态环境的治理。洞庭湖湿地间接补偿额即人工湿地的补偿标准要依据各户人工湿地提供的生物栖息地服务的价值量来确定。   本文有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是生态补偿面临补偿资金不足、资金来源单一的难题,笔者在走访相关部门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运用生态补偿的相关理论确定了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二是从理论上构建了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有关洞庭湖湿地的研究成果很多,但是对于其湿地生态服务补偿的探索目前还没有。  

生态补偿;湿地恢复;湿地资源;综合评价;生态环境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硕士

林业经济管理

尹少华

2011

中文

X171.4

76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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