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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837156

元明时期法医学文献整理研究

余德芹
贵阳中医学院
引用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与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学科。法医学的诞生离不开法律的产生,法医学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法律的健全和发展。   我国古代法医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的成就,曾受到世界各国法医学者的重视。据现存的文献记载,我国是世界上开创法医学最早的国家。尤其至宋代,己发展到了一个非常辉煌的时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元明时期的法医学,虽未突破宋朝的成就,但无论在检验制度还是法医学著作方面都有所发展和创新。元朝极为重视法医检验,在元朝初期便颁布了检验法令,将验尸官验尸改为验尸官亲临现场,由仵作验尸。此外,还颁布了验尸文件,由主管机关印发后,发往各地州县,在检验中依式填写。可见,法医检验制度在元朝已越来越倾向于法令化了。《结案式》是世界上第一个同时提到现代法医学三大组成部分的文献,为现代法医学研究领域的雏形。同时它也是对中国古代法医学实践发展进行的一次总结。其中记载了许多有价值的检验报告。王与所撰《无冤录》是在《洗冤集录》的基础上,对尸体外表检验经验的进一步总结,弥补了《洗冤集录》的某些不足,进一步发展了法医学理论,并成为朝鲜与日本的检验参考专著,在中外文化交流上作出了杰出贡献。明代则确定了三种死亡新法,并且建立从活体检查到尸体检查的程序等。   但目前对元明时期法医学的研究仍是国内外法医学史研究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在研究者为数有限,史料又不易读懂的情况下,系统地研究和阐述元明时期法医学的论著更是寥寥无几。鉴于此,笔者在本文回顾了我国古代法医学的诞生、发展历程后,重点对元明时期的检验制度、法医学著作、法医学家以及对清代的影响等作了详细的介绍,以此丰富这一研究领域。  

元明时期;检验制度;法医学著作;法医学家

贵阳中医学院

硕士

中医医史文献

吴志刚

2010

中文

D929.47;D919.4

2011-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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