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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602967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的复杂平衡治理

李盛新
天津师范大学
引用
西部文化具有地域性、多元性和原生态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的多样性勾勒了少数民族在一定的条件下与环境互动所产生的在文化层面上的历史沉淀。我国民族分布的显著特点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民族是文化多样性的主体,文化多样性是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西部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规定了民族经济发展中的区域特色。民族的多元性形成了文化生态的多样性,构成了世界上少有的多族群、多文化交错并立的共生地带。西部地区存在着民族区域自治问题,政府在民族地区的利益分配治理上存在着简单平衡的问题,主要成因是民族区域自治的观念不强、缺乏详备的自治法规的立法规划、专门人才的培养和教育薄弱、民族法学特别是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立法的理论研究滞后。西部文化资源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西部文化多样性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民族文化展示庸俗化,民族文化价值取向在退化,民间艺术、民间器物在消失。影响西部地区文化多样性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大量存在,主要是观念落后,缺乏创新意识,管理体制滞后,产业化发展程度不够,资金的投入相对不足,法律规范机制不健全。西部少数民族文化只有在复杂平衡治理格局中才会保持各自的特质和活力。西部文化的多样性如同民族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必须通过加强以民族地区自治条例为标志的复杂平衡治理制度建设,实行复杂平衡治理利益分配,修订完善民族地区自治条例,探索复杂平衡治理途径。要更新观念,重视教育,促进本民族文化的调适与转换,使其顺应世界文明潮流。高扬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道路,积极推进文化融合。完善立法,分类保护。复杂平衡治理应以和谐为目标,正确认识民族问题,客观解读民族政策,密切关注民族地区精英阶层,重塑新的价值规范,用“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指导民族文化多样性发展。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强调人及其文化的多样性,尊重不同的发展理念,平衡协调各类要素,针对既定目标,切实强化治理,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民族文化;区域自治

天津师范大学

硕士

政治学

常士訚

2009

中文

D633.2

42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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