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制度实施与成效反思: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耕地承包制度改革的比较分析

张梅
厦门大学
引用
2003-2004年,我国开始在福建、江西等省(试点)实施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新集体林改),这次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仿效上个世纪80年代前后实行的耕地承包制改革,目的是以实现林地的初始产权在林农间平均分配为基本目标,二者因之有很强的可比性。不过,从目前试点省份特别是福建省这个最重要的试点省份的林改实施情况看,新集体林改不仅造成广大农民失山失地,由此而引发的农民上访事件越来越多。事实表明,这次改革在很大意义上并没有实现制度设计者们所追求的目标,这点和广受农民拥护的耕地承包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文所关注的主要议题是,究竟新集体林改和耕地承包制在制度设计、制度实施过程以及制度实施背景方面有哪些相同点和差异点,由此带来的实施绩效有何不同? 本文以主要以笔者在福建省的实地调查为基础,对新集体林改的制度设计、实施过程以及实施绩效进行分析和反思,并就这些方面和耕地承包制改革进行比较分析。文章重点分析了新集体林改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出现的不公平现象,而这点恰恰是耕地承包制改革很好地回避了的一个关键问题。本文认为,无论是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是耕地承包制改革,都必须认真地处理好改革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兼顾二者的平衡,而这点恰恰是容易被人们所忽视的。只有这样,改革才能最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由于到目前为止,国内学术界很少有学者把新集体林改和耕地承包制改革进行对比分析,而本文创新之处也就在于把研究的视角聚焦在这个方面。笔者认为,由于新集体林改在很多方面特别是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方面超越了耕地承包制改革,因此新集体林改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给未来耕地承包制的进一步改革带来多方面的启示。

新集体林权制度;制度改革;耕地承包制

厦门大学

硕士

社会学

朱冬亮

2009

中文

F320

50

2009-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