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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探析

何强
厦门大学
引用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司法改革。在以制定法为特色的现代中国法律制度中,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要引入带有判例法色彩的中国式“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工作。这其中包含着许多重大的观念变革和制度变革,如何建立一套既能保持制定法传统、又能借鉴判例法制度的审判方式,需要我们作出认真而细致的调查和研究。本文试从立法、司法层面以及比较判例法制度和当代世界法系融通的趋势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对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 本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概述。该章首先对案例指导制度的概念、性质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其次,具体论述了案例指导制度的定位和效力,并与判例法进行了比较,为下文的论证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第二章我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该章主要从立法和司法的层面上进行了论述,指出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对法律局限性的弥补和克服,有利于司法综合水平的提高。 第三章我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可行性。该章主要从中国法文化、世界两大法系逐渐融合的趋势、现实依据以及我国审判管理体制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和分析,笔者认为在我国实施案例指导制度是可行的。 第四章是我国案例指导指导制度的构建。首先,论述了构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指导原则:法制统一原则、逐步建立原则、分类建设原则;其次,对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构建提出了若干建议,主要从案例指导制度的创制主体、选择标准、制作要求、援引方法和具体管理这几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

案例指导制度;判例法;制度构建;立法规制

厦门大学

硕士

诉讼法学

张榕

2009

中文

D925

45

2009-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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