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DOI:10.7666/d.Y1397112

《楚辞·招魂》考辨

薛璞
贵州大学
引用
本文论析了先秦时代的魂魄观念和古人的招魂习俗,比较了中国少数民族和世界其它民族的招魂风俗,得出先秦没有招生魂的习俗的结论。因此,《招魂》的魂主不可能是生魂。本文认为《招魂》的作者是屈原。原因是:其一,《史记》的记载;其二,《招魂》和屈原其他作品的风格一致:其三,屈原的作品更想表达的是对楚王和楚国的爱,而宋玉的作品更多的表达的是对自己前途和命运的关心,这与《招魂》所表达的对国君炽烈的爱戴之情不符;其四,从宋玉的品行来看,宋玉写不出《招魂》。本文认为《招魂》是屈原招楚怀王的亡魂。原因是:其一,先秦没有招生魂的习俗;其二,《招魂》的首尾暗含了怀王的经历与思想情操;其三,《招魂》招词的前半部分明显暗含了楚怀王入秦而死的史实;其四,《招魂》招词的后半部分能与相关的出土文物相互印证。

《招魂》;屈原;宋玉

贵州大学

硕士

中国古代文学

梅桐生

2008

中文

I222.3

64

2009-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