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DOI:10.7666/d.Y1234225

论保险合同解释

籍雁东
山西大学
引用
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但是,我国保险起步较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在良好势头之下,我们不能忽视由于保险业务的繁多带来的保险合同纠纷和诉讼屡屡见诸报端,这不仅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业务活动和企业形象,也降低了社会公众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保险合同解释,作为保险合同纠纷解决和诉讼判决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在处理保险合同争议中起着重要作用。而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在立法上存在一定缺陷,解释过程中不能对保险合同做出公平合理的解释的现象屡屡发生。因此,选择“论保险合同解释”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从保险合同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对保险合同解释的价值追求、一般解释规则和特殊解释规则三个层面的重点论述,结合分析我国保险合同解释的立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理论研究的现状,从理论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完善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完善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的一些建议。 本文紧密结合实践,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成熟的合同解释和保险合同解释规则,吸纳了国内外有关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使之成为一篇既符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又有一定前瞻性的学术论文。 本论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保险合同解释基础理论”主要阐述保险合同解释的概念、性质、法理基础、保险合同解释的对象以及与合同解释、法律解释之比较。 第二部分“保险合同的一般解释规则”。该部分首先从法理基础论述保险合同解释应追求的基本法律价值。价值基础是私法领域中的研究重点,保险合同解释的价值基础是指导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方向,对于保险合同解释工作起着深刻作用。然后,介绍保险合同解释的一般方法,这是本文的重点,将依次论述“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诚信解释”在保险合同解释中的地位和具体运用。 第三部分“保险合同的特殊解释规则”,将依次介绍“疑义利益解释规则”,“严格责任解释”,“专业解释”,“尊重保险惯例解释”以及主要由英美法系保险司法实践中确立的其他一些特殊的解释规则。 第四部分“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的现状”。本部分将从法律规定、理论研究和实践问题三个方面阐明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保险业一些新的发展对保险合同解释工作带来的影响。 第五部分“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的完善”,此部分基于对现实状况的认识和对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理论研究,提出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的完善方法,并提出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的发展方向。

保险合同;合同解释;法律解释

山西大学

硕士

民商法

刘丽萍

2007

中文

D922.284.4;D923.64

40

2008-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