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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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234222

论我国农村集体所有权的重构

陈海东
山西大学
引用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三农”问题空前地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而关于农村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也广泛地提上了国家的议事日程,农村集体所有权所面临的困境及其改革办法,就是其中之一。农村集体所有权,是集体所有权的一个类别,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法权表现形式,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发展却面临着诸如主体虚位、客体模糊、权利内容不完善等许多问题,极大地困扰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从法学的角度看,农村集体所有权与传统的民法理论有很大的出入,如何以民法理论来分析农村集体所有权,将其塑造成为一种性质明确、内容完善的权利体系,是一个非常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实际上,关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争论,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也产生了许多具有真知灼见的观点和看法,但对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改革思路,学界并未达成可行的共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问题变得更加急迫、棘手。而本文的写作,力图将农村集体所有权放置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对其做出符合实际的分析,对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发展提供一条可行之策。 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引言简要地介绍了本文的写作背景。 正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分析。本章首先概括地介绍了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历史发展过程,理出了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发展脉络,然后针对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主体虚位、客体范围不明确以及权利内容不完善等问题。 第二章是农村集体所有权重构的理论分歧。本章介绍了学界关于农村集体所有权改革的各种方案,对国有化、私有化、混合所有权以及总有等观点的利弊作了仔细分析,指出这些主张都不是我国农村集体所有权改革的合理方案,应当在保留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基础上对起进行重构。 第三章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性质的分析。本章经过仔细分析,认为农村集体所有权从性质上讲是一种特殊的共同共有,对此本文进行了详细的论证。 第四章是农村集体所有权重构的具体措施,分别从主体、客体和权利内容方面阐述了农村集体所有权重构的具体措施。 第五章是农村集体所有权重构的保障,分别从国家投入、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以及村民委员会的完善等角度,论述了如何保证农村集体所有权重构能够顺利进行。结论部分强调农村集体所有权重构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为实现农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中国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重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山西大学

硕士

民商法学

汪渊智

2007

中文

D922.44

42

2008-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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