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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刘碧波
华东政法大学
引用
不起诉裁量权是检察自由裁量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司法公正、扩大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诉讼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废除免予起诉制度的基础上,也增设了体现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相对不起诉制度,形成了一种新的相对不起诉制度。 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证我国的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并试图为该项制度进一步规制与完善寻求一种能够契合国情的路径。 论文首先论述相对不起诉裁量权存在的法理基础,强调不起诉裁量权是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一种,是在起诉便宜主义原则指导下对刑事诉讼进程中所运行的检察权的一种适度处分。同时,对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进行横向比较,从差异性中寻找适合我国不诉裁量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 其次,本文阐述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的诉讼价值及理论根据。强调相对不起诉裁量权的行使,不仅有利于实现个案的正义,同时也符合我国当前所倡导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设计精神,并体现社会和谐;而且从诉讼经济学角度讲,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质量和诉讼效率,也使一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更好地接受教育和改造,有利于其早日回归社会。 论文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的规定方面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包括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的适用范围狭窄、运行程序繁琐。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包括现行我国司法人员的执法理念中存在的问题、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对相对不起诉率的人为控制、相对不起诉决定作出过程中程序的繁琐及其导致的责任追究的不明确、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乏,等等。论文还对造成相对不诉裁量制度上述瑕疵的原因进行了深入探悉,以使研判得对策更具有针对性。论文最后就相对不诉裁量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设计了相应的对策。在明确我国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改革完善的必要性的前提下,针对前述瑕疵,提出相应的改革策略,如扩大相对不起诉权的范围,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等。

相对不起诉;裁量制度;不起诉裁量权;自由裁量权;诉讼效率;刑事诉讼法

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

法律·刑事诉讼法

孙剑明

2007

中文

D925.2

40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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