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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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视野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

姜新维
华东政法大学
引用
黑社会组织,在国际上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其通过自己的组织,专门从事卖淫、贩毒、走私、赌博、绑票、暗杀、贩卖人口等非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出现了黑社会组织和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犯罪活动,并且还有数量增加、犯罪活动向外扩张的趋势。在我国,目前明显的、典型的黑社会组织犯罪还没有出现,但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的犯罪已经出现。此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可以说是对我国传统民间帮会和旧有黑帮的继承,再加上对国际成熟状态的黑社会犯罪方式的模仿,形成的我国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独特形态。因此,我国采用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这一概念,这是我国立法机关独创性的立法,也反映了我国当前黑社会犯罪的实际状况。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403起;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246件;法院宣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77件,严惩了一批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犯罪分子,为确保一方平安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司法机关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在公、检、法机关中呈逐步下降趋势,说明司法机关对于该罪的认识和认定存有较大分歧;另一方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不典型性、不明显性等特点,使得如何正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界都存在很大争议。笔者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的认定三个层面的问题为争议和困惑的主要症结所在。本文拟从刑事司法理论着手,就司法实践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最为常见的一种犯罪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黑社会组织;组织犯罪;罪数界定;犯罪认定;刑事司法;司法实践

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

法律·刑法学

薛进展

2007

中文

D924.399

43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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