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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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官员双重人格现象研究

万艳丽
中共中央党校
引用
官员(领导干部)作为社会的一个强势群体,是腐败孳生的人格载体。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和谐是一种极大的隐患,甚至危及一个政党乃至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世界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对腐败与反腐败的研究和探讨,各施其计来预防和阻止腐败的发生及蔓延。我国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们运用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犯罪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成果来分析腐败,提出了许多研究结果和政策建议。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认识误区,研究的深度和科学化不够。本文把人格心理学研究与社会转型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结合起来,着力于从双重人格这个视角对官员腐败行为的内在心理机制进行跨学科系统研究。 本文从社会转型期腐败官员政治心理的变态特征入手,透视腐败官员的双重人格现象,运用人格心理学理论来分析腐败官员双重人格的成因,把握其规律性,进而提出相应的防范、调适与矫正措施。本文认为个体人格本身就具有双重性,有健康和非健康之分。腐败官员双重人格的形成是由腐败官员人格内部矛盾的冲突、社会宏观环境的不良影响以及社会微观环境下政府官员所产生的多重社会角色错乱所造成的。双重人格加剧了腐败心理,腐败心理加剧了腐败行为和腐败恶果。要防范、调适与矫正领导干部形成这种双重人格,就有必要在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强化官员政治心理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及人生观。同时还得改造易于诱发腐败之双重人格形成的不良社会环境(包括制度、文化环境等),把教育、制度与监管结合起来,这样,才可能有效地防范、调适与矫正领导干部形成双重人格,不断从根本上巩固反腐败的成效。

官员腐败;双重人格;思想政治教育

中共中央党校

硕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陈冬生

2007

中文

D64;D630.9

40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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