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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017807

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模式的选择——基于教育的公平性、充足性和效率性的视角

黄道荣
江西财经大学
引用
本论文是关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研究,论文以经济学中公共物品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首先讨论了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模式,分析了我国现行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问题,指出应该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的步骤。论文具体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简要讨论了义务教育公共投资模式,即论文的第二章。本部分在公共物品理论的基础上,分别探讨了义务教育产品的基本特征和产品性质,指出义务教育产品是全国性的公共物品,提出义务教育产品应主要由政府提供。本文提出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主要的三种模式以及模式转变的特点,指出各种模式的优势和弊端,提出根据我国国情,我国应采取集中型模式。 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现行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问题,即论文的第三章。本部分首先简要的叙述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历史沿革,指出我国现行的投资体制是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存在许多问题。然后,本文再从教育的公平性、充足性和投资效率三个方面论述现行模式的缺陷,得出结论:我国现行的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模式不适合我国国情。 第三部分是关于如何完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模式,即论文的第四章。本文先讨论近年来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一些改革方案,指出这些方案的缺陷,然后提出我国应采取集中型模式。本文从方案的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充足性等三个方面论述集中型的模式,得出结论:这种模式符合我国国情。 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具体步骤,即论文的第五章。本文从教育的充足性、公平性和投资效率三个方面提出改革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具体步骤,指出我国的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模式将很快转变为集中型模式。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农村义务教育产品是全国性的公共物品,应主要由政府提供;我国是集中制国家,并且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因此,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模式应采取集中型模式;我国现行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是分散型模式,这种模式不适合地区差距比较大的国家,只适合地区发展水平均衡的小国,因此这种模式存在许多弊端,严重阻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集中型模式在政策上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符合教育的公平性和充足性。 本研究的目的就是要从教育的公平性、充足性和效率性等方面分析我国现行的分散型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模式,指出这种模式不适合于地区发展不均衡的中国,提出建立以中央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模式,并提出改革的具体措施,为更好地发展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做出一些贡献。 在此简要的说明一下本文的研究方法。本文在研究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问题时,将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主要运用于理论分析和政策措施上。实证分析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将具体细分为:数据图表的方法、线性回归的方法和线性规划的方法。用具体的统计数据资料客观分析我国义务教育公共投入方面的公平性、充足性和效率性等方面的状况。 国内对义务教育投入的研究很多,有对我国义务教育投入的现状的研究,也有对义务教育投入的经济学分析,本文借鉴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从教育的三性的角度去研究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的模式。这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另外,本文还用线性规划和线性回归的方法预测了我国未来五年我国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资规模。但是本研究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首先是本研究的所有数据都是省级数据,没有县级数据;其次是本研究的对策研究不是很充分。

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投资效率;教育公平性;教育投入

江西财经大学

硕士

财政学

刘汉屏

2006

中文

G522.3;G526.7;G725

58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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