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DOI:10.7666/d.D604887

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之完善

胡敏
宁波大学
引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命质量的期望值也不断的增长,但是我国目前有限的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跟人们所期望的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就造成了医疗纠纷的大量存在,以致发生“医闹”现象。医疗纠纷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宁波市在探索解决医疗纠纷的道路上比别的城市启动的早,业界对宁波处理医疗纠纷的做法称为“宁波解法”。“宁波解法”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是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通过调查分析,希望能够对医疗纠纷的完善提出一些合理性建议。  本文第一部分宁波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践。详细的介绍宁波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具体做法,从立案受理、宣传告知、调查调解、协议签订、结案归档五方面进行论述。宁波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使患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得到保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得到加强等四方面。  本文第二部分,宁波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赔偿标准不明确、调解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专业人才匮乏。  本文第三部分,针对宁波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完善的意见。主要从加强专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规定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建立调解工作的考核机制、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这几方面进行论述。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赔偿标准;制度构建

宁波大学

硕士

宪法与行政法

赵意奋

2014

中文

D926;D922.16

34

2015-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