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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603493

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森林经营取向研究——以云南省德宏州芒令村为例

黄莉莉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引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截止2011年8月,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然而,明晰产权、勘界发证,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户作为林地经营的主体,其行为将直接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绩效。要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就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了解农民的行为方式及农民行为的影响因素。  本研究选取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芒令村作为调查地点,共调查农民家庭556户,采取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户的家庭状况、林地资源状况、林改后的经营意愿、目前营林中遇到的问题等作了详细调查,根据调查数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农户经营方式的选择和农户林地流转意愿作出了分析,并运用Logistic模型对农户经营取向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本研究得出的结论如下:1)林改后集体林的经营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2)林改后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占集体林的比例较大,而且尚未找到合理的管理和经营方式;3)自主经营是农民最为偏好的经营方式;4)联户经营被部分农户排斥;5)农户流出林地意愿较低;6)部分农户流入林地的意愿较高;7)影响农户林地经营方式偏好的主要因素包括户主的年龄、受教育年数、经历,家庭劳动力数量以及林地面积;8)影响农户林地流转的主要因素包括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户主的经历、劳动力数量以及林地面积。  本文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集体林经营的政策建议如下:1)针对农户单户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2)积极探索集体统一管理林地的经营模式;3)加快发展林业合作组织,降低林地经营成本和风险;4)广泛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提高林农科学经营的能力和水平;5)建立健全林地流转制度,规范流转行为,形成有序流转。

林权结构;经营方式;林地流转;制度改革;农户意愿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硕士

林业经济管理

王登举

2012

中文

F326.2

89

2015-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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