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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442202

论以法律风险防控需求为导向的企业法务管理

孙卿杰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以公司制为主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企业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市场经济的主体。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也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逐步彰显其先进性和科学性,企业的管理正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探索发展之路。实践证明,以往陈旧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和法治环境,企业必须加强管理,尤其是合法、有效地防控企业法律风险和完善企业法务管理。  既然站在了改革发展的前沿,我国企业就必须探索、寻找更为有效的发展路径,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何有效地实施企业法务管理和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笔者认为,不能循规蹈矩,不能束于陈规,必须从企业内部发掘管理动力和抓手。需求,是企业管理的根本动力和抓手。企业法务管理来源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这说明企业自身内部对法务管理有需求。法务管理者只有在各阶段都能梳理、找准企业的内部法律需求,才能更为成功地实施管理,才能在企业管理的庞杂领域“建功立业”、有为、有位,才能从法治的层面证明,法务管理是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笔者希望通过本文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求得同仁的批评和共鸣。

企业法务;法人治理;法律风险;管理对策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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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中文

D922.291.91

36

2014-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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