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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432209

我国建立规制影响评估制度的基本框架研究

尤佳
安徽财经大学
引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存在的,但政府规制本身也存在着政府失灵的现象。自中共十四大提出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对我国的政府规制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计划经济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失,政府规制仍延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导的制定程序,规制过程缺乏科学的评估依据。规制缺位、越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规制整体质量较差,市场失灵和政府规制失灵并存。规制影响评估作为一种改进政府规制质量、提高政府规制效率的有效途径,在发达国家已有了较成熟的发展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理论界对规制影响评估的普遍认同和各国的规制影响评估的实践以及我国规制政策制定的基本程序来看,我国具有引入规制影响评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文建议在我国引入规制影响评估制度,以提高我国政府规制的质量并完善我国政府规制体系。  本文首先介绍了规制影响评估的起源、内涵、理论基础以及评估的目标、步骤、方法和发展趋势。然后根据规制影响评估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三国的应用经验总结,对构成规制影响评估制度框架的三大要素,即法律保障、RIA指南性文件和RIA机构组织体系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构建我国规制影响评估制度框架给出了三点政策建议:提出转变思想观念,出台建立规制影响评估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吸取各国经验,制定我国的RIA指南;建立评估机构,明确各职能单位的权责和义务。最后对我国规制影响评估实施环境做了初步分析。包括人力资源状况,统计数据质量和技术支持状况,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权和参与度。认为虽然目前我国建立规制影响评估制度的整体环境并不优越,但不妨碍我国建立自己的规制影响评估制度,发挥其在改善政府规制质量,完善政府规制体系方面的作用,并对优化实施环境提出相应的思路。

政府规制;市场经济;评估机构;制度建设

安徽财经大学

硕士

国民经济学

张会恒

2011

中文

F123.16

52

2014-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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