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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373569

回纥民族关系初探

高婷婷
烟台大学
引用
隋唐时期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时期,西北的草原丝绸之路周围成为民族成分多且复杂的民族聚集区。北方的突厥、薛延陀、黠戛斯、吐谷浑、西部的吐蕃、葛逻禄等民族或建立政权或相继进入阶级社会,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更为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均呈现出瑰丽多姿的历史风貌,民族关系错综复杂。其中丁零的后裔回纥族最为活跃。  回纥与中原唐朝的关系十分密切和友好。政治上,唐朝对回纥采取一系列措施:设置瀚海都护府、对骨力裴罗等首领册封;双方出于政治因素考虑,回纥与唐朝的四位公主联姻。军事上,回纥协助唐朝平定安史之乱,抵御吐蕃对西域的侵扰,保卫北庭;经济上,回纥与唐朝进行互市贸易、商业往来频繁;文化上,回纥人的文化、习俗、服饰、音乐给予唐朝文化的影响十分广泛。许多回纥人曾居住在长安。双方关系的主流以友好交往为主,但其间也并非全无波折发生。  随着自身政治、经济实力的不断变化,回纥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当其实力较弱时,曾先后两次依附于突厥政权,与其它少数民族政权则和平相处;当其实力增强时,对周围各政权则以进攻为主,力求实现其称霸草原的目标,先后攻灭了势力强盛的突厥,与吐蕃在西北一带展开对西域、北庭等地的争夺。由于战争、统治集团内讧、天灾等原因导致回纥南下及三支西迁,与当时的葛逻禄民族产生密切关系,根据民族关系的特点不同划分了三个时期。在政治、军事、经济以及文化等方面,回纥与这些政权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客观地说,回纥对这一时期民族关系的良序发展和民族融合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为隋唐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对民族矛盾缺乏充分认识以及上层统治者居功自傲、胡作非为等不足之处。

回纥;唐朝;民族关系

烟台大学

硕士

中国少数民族史

崔明德

2012

中文

K242

67

2014-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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