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DOI:10.7666/d.D372233

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杨军杰
河南大学
引用
交易安全、交易公平和交易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在具体的市场交易活动中,我们要将公平、安全、效率三者综合考虑,使之平衡。尤其在对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中,要保持三者的平衡已实属不易,使三者有机结合并达到最优,则更加的复杂和困难。关联人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确保供给和需求,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有利于实现公司集团的利润最大化,提高其整体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安全的双重优化,若制度完善亦可实现结果的公平。然而,当前市场领域里,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现象却乱象频生,例如,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输送利益;高管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财产等等,这些现象统称为非公平关联交易。  众所周知,在我国,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出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它是初步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和以股份改制为核心的企业改制存在着天然的联系,这种上市方式势必使上市公司对母公司产生强烈的依赖关系,于是关联交易大量出现。但十多年来,由于我国市场体制还不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着不足,对关联交易的规范还未形成体系,以致上市公司利用非公平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摄取利益的现象愈演愈烈,上市公司的非公平关联交易相当普遍且金额巨大,使不公平关联交易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这些不公平关联交易并不是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有利,许多证据表明,控股股东通过非公平关联交易操纵利润,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扭曲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上市公司的非公平关联交易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在此情况下,本文从完善对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为目的,从四个方面对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进行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一部分,主要对关联交易的相关概念进行法律上的界定。首先界定关联交易的概念,明确关联交易的内涵与外延。其次,对关联方进行界定,限定关联交易的主体为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最后,对非公平关联交易进行界定,限定对关联交易的规制范围。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产生的背景、原因和动机,以及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上市企业多为由传统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与原国有企业之间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经济利益上的联系。改制不彻底,股权结构严重失衡也是导致非公平关联交易频发的重要原因;另外上市公司出于维持“壳资源”的目的,大量利用非公平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粉饰公司业绩。再之,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利用非公平关联交易转移税负也成为其主要动因之一。最后,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愈加的非关联化,隐形化,进一步加大了规制的难度。  第三部分,笔者重点选取了美国在治理非公平关联交易方面的经验,美国是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对非公平关联交易的治理也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规制体系和监督体系,对我们构建治理非公平关联交易制度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  第四部分,在对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产生的背景、原因及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后,并在借鉴美国对非公平关联交易治理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提出若干构想。  

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交易公平;法律规制;证券管理法;立法完善

河南大学

硕士

经济法学

张建伟

2013

中文

D922.287;D920.4

57

2013-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