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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志愿者精神及其培育

肖彦
中南大学
引用
志愿者精神作为美德的社会体现,是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众多公共问题的解决之源。当人们将目光投向它时,其丰富的内涵跃然纸上。其重要性体现在它深厚的伦理特质以及伦理使命当中,志愿者精神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一种永动力,成为培育公民社会和公民自治组织的精髓,其重要性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日益凸显。志愿者精神无论是在古代中国还是西方都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伦理蕴含。从先秦诸子到古希腊学者,都能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搜寻到志愿者精神的源头。从其源头顺流而下,志愿者精神在我国的土地上,经过中西交汇的文化洗礼,随着社会的发展如同花朵竞相绽放。然而,在其迷幻的色彩之下,蕴含着种种危机。引发危机的这些矛盾集中体现在法律、制度、社会及公民道德修养的不足之上,产生这些困境的原因究其本质,主要在于志愿者精神的伦理失衡。对此,应该通过内外补足的方式,通过对志愿者精神特质以及现状进行分析,其一,从外部创造法律上、制度上和社会上利于其生长的环境。其二,由内部优化公民伦理信念,倡导并发扬志愿者精神,形成良好的公益环境,培育全民志愿的社会理念,为志愿者精神延续更长的生命,不断发展完善其内涵,完成对其赋予的历史使命。

志愿者精神;伦理失衡;社会理念服务

中南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李建华

2010

中文

B822.9

49

201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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