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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342503

中外夫妻财产制立法比较研究

杨晓婵
新疆师范大学
引用
夫妻财产制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后所包含的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也是各国婚姻家庭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每一个国家的夫妻财产制都有其各自的特点,所以本文就以夫妻财产制为研究对象,将我国的夫妻财产制与大陆法系以及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展开比较研究,通过比较评析其异同,从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本文在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诸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础上,也结合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特征,通过比较评析,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便我国司法机构参考。正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夫妻财产制基础理论。在第一部分中,首先对夫妻财产制的含义、内容、特点、表现方式以及立法价值等作了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对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价值进行了探讨。从而使我们更加了解作为一种普遍的法律规范,夫妻财产制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婚姻习惯等风俗相适应。  第二部分:中外夫妻财产制立法概况。首先对我国的夫妻财产制的情况作了介绍,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有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等。然后介绍法国、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夫妻财产制立法概况。将我国与大陆法系的法国、德国以及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夫妻财产制进行比较分析和论述。  第三部分:中外夫妻财产制的比较评析。首先在我国与两大法系之间,对夫妻财产制立法体例的比较进行阐述,包括夫妻财产制规定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和夫妻财产制的内部结构。其次,进行中外夫妻财产制之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比较,包括中国与法国、德国、英国、美国等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之比较。最后,介绍中外夫妻财产制之约定财产的比较。通过我国与法国、德国、英国、美国等诸国在夫妻财产制方面的比较评析,我们可以找出二者的不同点。我国应当借鉴他国的一些先进的立法经验,希望通过比较分析,能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更新完善。  第四部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完善。通过与外国夫妻财产制的比较,我们可以了解到,外国夫妻财产制对我国有许多借鉴意义。比如说在立法结构上,我国法律应当增加有关夫妻财产制的通则性规定以及完善非常财产制度等条款。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中,应当完善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内容,建立无形财产的转化补偿制度,建立婚前财产申报和登记制度,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制度。在约定夫妻财产制方面,应当规定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实质要件,对约定的形式具体细化等。

中国;外国国家;夫妻财产;立法完善;实施原则

新疆师范大学

硕士

民商法

陈彤

2013

中文

D923.9

49

201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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