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DOI:10.7666/d.D334756

从法庭话语看法庭中权利不平等现象

邢丹丹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语言与法的关系十分密切。语言是法律借以完成其多数工作的中介,还是法律权力得以实现、运用、复制以及间或受到挑战和被推翻的根本机制。法律语言使得不同种族、阶级和性别之间存在的不平等权力关系正常化、合法化、永恒化。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必然导致法律权利不平等。因此,本文旨在分析法庭中权利不平等的语言表现,并试着提出一些实现法庭中权利平等的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定量分析和会话分析方法分析法庭话语。通过分析真实的法庭话语,本文揭示法庭中权利不平等的语言表现。其中,最显著的是律师和证人在法庭中的不平等的话语权利。之后,详细阐述了男性和女性在法庭中的不平等现象。最后,本文还探究了弱势群体(少数民族和儿童)在法庭中的不利地位。  对于法庭中存在的这些权利不平等现象,本文提出一些相应的方法去实现法庭平等。针对律师和证人间不平等的关系,证人可以使用一些有效策略应对律师的盘问。此外,法官也可以运用其权威改善律师和证人间的不平等关系。针对弱势群体在法庭中的不利地位,本文建议了以下一些方法,如有效地传递信息,建立调解机制,改善法庭翻译和修正法律程序。  通过本研究,本文希望能为司法程序奠定理论基础,并能着实改善法庭中权利不平等。  鉴于当前研究的局限性,建立一个更大的语料库并对法庭中权利不平等多做科学的量化研究是非常有必要。对于国内外学者来说,法律权利不平等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在将来的研究中,更多的实现法律权利平等的方法值得更加深入的研究。

法庭话语;权利不平等现象;调解机制;传递信息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倪清泉

2013

中文

D90-055

55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