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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334715

立法文本英译过程中的名物化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例

陈海峡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迅猛发展。在与外国的经贸往来中,双方法律的交流、沟通显得尤为迫切。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国法律被引入中国,而中国的法律也源源不断被介绍到国外。法律的双向传播促进了法律翻译与研究事业的繁荣。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法律文件的翻译如火如荼,这一领域也取得很大的成就。然而,名物化作为英语的一大语言特征,其在法律文本英译过程中的运用问题,却鲜有涉及。国内外对于名物化的研究也很多,却也很少触及其在中文立法文本翻译过程中的应用问题。  因此,本文对名物化现象在立法文本英译过程中的应用进行了新的探索。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英对照法规)的定性分析,本文作者旨在探究名物化结构对中文立法文本翻译的一些启示。根据国内外对名物化、立法文本翻译及名物化在翻译中应用的已有研究成果,本文阐述了法律英语中的名物化现象,对名物化在法律英语中的频繁使用及其作用进行了探讨。通过对英汉语语言特征的对比分析,探究了英语中多名物化现象的深层原因。最后,基于奈达的“动态对等”翻译理论及“分析—置换—重构”的翻译模式,文章总结了名物化现象对立法文本英译的一些启示:转换词性、调整句子结构、浓缩信息、法律汉语中常见“……的”字结构的翻译。  本文旨在探究立法文本英译过程中的名物化翻译策略,以期有助于今后的法律翻译实践。

立法文本;英语翻译;名物化;社会背景;语言特征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应用语言学

肖云枢

2013

中文

H315.9

62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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