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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300353

增强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研究

李珍珍
山东科技大学
引用
创新是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源泉,也是各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最终发达起来的支点。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只有促使企业不断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才能使我国经济技术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但企业自主创新具有外部性等公共产品的属性,且存一些不确定性的风险,这导致自主创新私人投资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必须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进行干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在促使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具有的重要的作用。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据主体和基础地位,而煤炭企业作为资源开采为主的企业,对资源的依赖性非常强,加大对煤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财税支持力度,提高煤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在对我国一般企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增强煤炭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支持政策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  本文重点探讨国家如何通过财税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本文首先阐述了基本理论分析。,从自主创新的涵义入手,阐明企业自主创新的内涵,指出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其次,从企业自主创新的特点出发,引出财税政策介入企业自主创新的必要性,为后文分析增强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提供依据;其次,本文通过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在对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选择,并对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作用进行分析;根据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情况介绍了其他国家利用税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经验;最后提出政策建议。主张从完善财政科技投入、优化税收激励机制和协调相关政策等方面,着手构建可持续的企业自主创新财税政策体系。

煤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财政政策;税收调控

山东科技大学

硕士

资源经济与管理

张士强

2009

中文

F812.422

62

201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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