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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法律思考

朱月
吉林财经大学
引用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征收的重要税之一。个人所得税是指政府为了筹集国家收入对个人收入所得按规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一个直接税种,也是一个与我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税种。它不仅是国家组织税收收入的一个重要税种,同时也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当今世界范围内,个人所得税不仅在大多数国家开征,而且在各国税收体系中还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自1980年建立以来,税收收入增长非常迅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个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我国居民个人收入差距迅速扩大,个人所得税制在具体实施中逐渐暴露出不少的矛盾与问题,主要原因体现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个人分配的两大功能受到了相当大的制约。为了使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能够适应更为复杂的经济环境,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有必要认真分析其制度缺失,从我国国情出发,联系实际,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制的优秀经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  本文从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理论出发,详细阐述了个人所得税制的产生发展、功能及其立法价值,立足于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缺失进行了深入讨论与研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课税模式采用分类所得税制、费用扣除标准设计不合理、税率设定复杂有失公平以及征管制度不健全。最后借鉴英国、美国、德国、法国四大主要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探讨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路径,即税制模式确立应由分类所得税制转换为混合所得税制;费用扣除标准指数化,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在此基础上增加特定费用扣除项目;扩大税基,减少税率级次;征管制度应完善申报制度和监管体系,建立计算机网络依托,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法律意识,对偷税漏税等法律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在此基础上相应的建立健全的纳税人诚信评价制度和诚信纳税制度,政府支出公开化的社会配套改革,使个人所得税制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前进的有力工具之一。

个人所得税制;立法完善;税制模式;监管体系

吉林财经大学

硕士

经济法学

王晓红

2010

中文

D922.222

42

2013-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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