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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保护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完善

杜充
吉林财经大学
引用
因政府采购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我国《政府采购法》采取的是保护主义的原则,并且,随着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程的加快,近年来保护性政府采购的相关问题成为我国法学界、经济学界研究的热点课题。本文就是从法学视角出发,为完善我国保护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所进行的研究。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保护性政府采购进行简介,并阐述保护性政府采购的必要性,将研究对象明确化。  第二部分,在肯定我国保护性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重点对我国保护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缺失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评介发达国家保护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WTO《政府采购协议》相关内容,从中提取我国应当借鉴的经验。  第四部分,重点阐述应当如何完善我国保护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由于我国政府采购研究工作起步较晚,保护性政府采购的相关立法也相对滞后,整体保护水平不高。所以,运用法律手段进一步规范保护性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有法可依的规范的保护性政府采购,使该法律制度能更加细化、规范化,最终通过我国保护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效实现与国际政府采购规则相协调和保护我国经济利益的目的。

保护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立法完善

吉林财经大学

硕士

经济法学

周毅

2009

中文

D922.294

44

2013-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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