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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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248425

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研究

胡江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毒品及毒品犯罪已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当前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势相当严峻,毒品犯罪防范与控制的任务十分艰巨。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禁毒法》,这为深入开展对毒品犯罪的研究提供了契机。而刑事政策在犯罪控制、刑事立法、刑罚适用中具有重要的指导地位,是贯穿整个刑事立法的灵魂和刑事司法的指南,是国家和社会同犯罪作斗争的根本准则。但是,截至2007年,在硕士学位论文中,明确以毒品犯罪刑事政策为题的只有1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刑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还没有就这个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另外,专门论述有关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期刊论文也不多。因此,开展对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理论层面上,有助于弥补当前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理论研究的薄弱状况,在刑事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将毒品犯罪的研究视角从注释刑法的角度扩展到刑事法学诸领域,特别是犯罪学、刑事政策学领域;在实践层面上,我国正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效控制毒品犯罪这一社会现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开展对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研究,有助于建构科学、合理、有效的毒品犯罪防控机制,为司法机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供理论指导。  全文共分七大部分,约七万字。  绪论:该部分介绍了开展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研究的背景,对这一领域的研究现状作了扼要梳理,进而指出了研究意义和研究思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坚持对毒品犯罪从严打击的态度,以刑事立法为主的禁毒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毒品犯罪立法的完善和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惩处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毒品犯罪的滋生和蔓延,当前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任务,同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特别是2007年通过的《禁毒法》,为深入开展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研究提供了契机。通过对现有研究的梳理可以发现,理论上对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研究还十分薄弱。这些因素是开展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研究的重要背景。  一、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基本问题。该部分是全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对毒品、毒品犯罪及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基本问题作了全面阐释。从最宏观的层面上看,刑事政策是国家对犯罪这一社会现象做出的正式反应。毒品犯罪刑事政策是一个国家特定历史时期总的刑事政策在毒品犯罪的领域的具体体现,它着眼于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势,以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为目标,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等活动和措施反映国家对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度。毒品犯罪刑事政策有五大价值基础,即秩序、法治、效益、人道、科学,它们对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设定、执行、调整均具有指导意义。在整个犯罪防控体系中,毒品犯罪刑事政策与刑法、禁毒政策(毒品政策)、毒品犯罪防治对策、基本刑事政策、其他犯罪刑事政策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通过对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全球考察可以发现,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必须充分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充分关注本国的毒品犯罪发展态势及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  二、现阶段我国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势。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势是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事实基础,准确把握特定时期的毒品犯罪基本状况,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当前,我国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我国已由毒品过境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毒品受害国,在国际毒品市场上的地位发生了转变;从地域上看,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已发现毒品犯罪,而且呈现出向农村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不断扩散的趋势;从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的毒品犯罪数量上看,我国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居高不下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且大要案十分突出;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快速增长,它将是未来我国毒品犯罪的主要种类;从毒品犯罪的主体上来看,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女性和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从毒品犯罪的手段和方式来看,过境贩毒与国内制毒、贩毒同时存在,现代化特征明显,隐蔽性增强,武装化问题突出,而且很多时候呈现出黑社会性质和有组织犯罪。  三、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理性评价。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有其自身的特色,主要表现为:将禁毒斗争上升到事关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高度,并将其作为和平时期的“人民战争”;从严惩处和打击毒品犯罪是新中国历来所坚持不变的政策,十分注重发挥刑法在毒品犯罪惩治和预防中的作用,国家刑事政策对毒品犯罪的反应体系以刑法为主,在刑事法律中规定的毒品犯罪种类较多,惩治毒品犯罪的法网严密,刑罚设置偏重。同时,注重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也是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一个重要特色,在禁毒工作中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活动。但是,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对刑法功能的定位不准确,特别是对死刑等重刑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严打”色彩比较浓厚,实践效果并不理想。  四、毒品犯罪立法中的刑事政策。为了防范与控制毒品犯罪,各国立法在面对毒品犯罪时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其中主要涉及到犯罪圈的划定与刑罚的设置,包括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目前争论最多的是“毒品合法化”问题与吸毒行为的性质认定。“毒品合法化”的观点主要是在反思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禁毒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毒品合法化”观点既不科学,也行不通。而吸毒行为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因为它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非犯罪化处理符合刑法谦抑原则和人权保障理念。  五、毒品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宽严相济。在毒品犯罪的司法适用中,应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地位,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中有宽,宽中有严;宽严有度,宽严审时”。为了严格限制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首先需要从观念上树立起保障人权的理念,不将毒品数量作为决定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唯一标准,而要综合考虑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节。对毒品犯罪适用财产刑,有助于消除毒品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能够抑制行为人实施毒品犯罪的心理,具有重要的刑事政策意义。但是,由于青少年涉毒犯罪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坚持从宽处理原则,注重“双向保护”,发挥少年法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青少年的诉讼权利,慎用财产刑和剥夺自由刑,在行刑过程注重教育改造。  六、完善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之构想。《禁毒法》确立的“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具有科学性,应当得到长期坚持。由于毒品犯罪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毒品犯罪在我国将会长期存在,因此,应当逐步转变对毒品犯罪的观念,即毒品犯罪只能控制,而不能消灭。有必要逐步确立以社会立法为主的禁毒法律体系,完善对吸毒者的医疗救助法律和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同时,未来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将更加注重控制毒品犯罪的实际效果。为了遏制我国毒品犯罪的蔓延趋势,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对毒品的阻击力度,有效控制境外毒品的流入;加强禁吸戒毒管理,遏制吸毒人员增长,切实减少毒品需求,萎缩毒品市场;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规范易制毒物品的管理秩序,特别是要加强对对合法药物的管制,遏制新型毒品的蔓延;提高禁毒技术,增强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

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禁毒法;刑罚适用;犯罪防控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刑事诉讼法

梅传强

2009

中文

D924.33;D924.13

95

2012-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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