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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247896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

冯菲菲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又一次展现在公众面前。一般而言,生产者从产品中受益,但是它只是在产品的设计、制造、流通和使用阶段对产品有责任,对于产品在生命周期结束后即成为废弃物的阶段,它却不负担责任,废弃的产品通常被简单丢弃,或是由政府负责处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出现将传统的生产者责任扩展到产品生命周期后的处理阶段,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纠正了上述的不合理现象。就我国的现实状况而言,资源枯竭将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瓶颈”,发展以资源再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实践模式,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之一,因此研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存在其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笔者主要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国外建立和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经验入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若干有利于我国生产者延伸制度建立与完善的拙见,希望对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论之外,共有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生产者延伸制度的内涵和理论基础”。本部分首先分析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与生产者责任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从法律的延续性上介绍了生产者延伸责任这一法律用语的历史由来。然后通过介绍多个国家和地区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定义的描述,廓清了笔者对其定义的理解。同时本部分还介绍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内容,并在最后论证了此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国外的立法、实施现状及启示”。本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立法及实践状况,并总结了它们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重要启示。  第三部分“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立法和实施现状”。本部分主要是介绍了我国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面的立法和实践现状,并分析了我国此制度的构建中所存在的缺陷以及面临的法治困境。  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思考”。本部分主要是结合国外经验及我国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构建方面面临的实际困境,就如何突破困境,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出了一些笔者自己的建议和思考。如对生产者,政府及消费者重新定位;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激励机制;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配套制度;增强社会的环保意识等。  

循环经济促进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产品生命周期;资源利用率;科学发展观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环境法

曹明德

2009

中文

D922.68;X22

46

2012-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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