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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247884

重庆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模式研究

杨亮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1988年10月,我国大陆首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建成通车,从此中国的公路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我国高速公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20余年里建成的高速公路,相当于发达国家半个世纪修建的里程数,成绩举世瞩目。但是一方面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速度快,另一方面是高速公路管理相对滞后甚至停步不前。如何对高速公路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这一崭新的课题不容回避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而作为“综合管理”模式代表的“重庆模式”,试行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它不仅节约了大量的行政成本,还解决了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弊端,促进了安全、畅通的行车环境形成,使重庆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大大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但是,我国关于高速公路行政管理体制的研究不多,关于“重庆模式”的研究更少。本文在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和对重庆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运用新公共管理、“制度变迁”和“路径依赖”等理论,对“重庆模式”的优势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指出“重庆模式”符合了高速公路管理发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本研究弥补了理论界关于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模式研究的不足,为我国高速公路管理的发展提供了参考。  具体来看,本文共分成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等。当前,如何完善我国高速公路行政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高速公路的研究进行梳理发现,理论界关于高速公路的行政管理体制研究不多,特别是对于“重庆模式”的研究更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意义。  第二部分概述了我国高速公路行政管理体制。首先通过对高速公路管理特征的分析,指出高速公路行政管理必须集中、高效。然后对我国现存的三种主要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即公安和交通部门的“分别管理”模式、“联合管理”模式和一家负责的“综合管理”进行概述。  第三部分对国外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进行了分析。发达国家建设高速公路的历史较早,管理体制较完善,而我国当前对于国外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研究很少。这部分通过对国外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分析,指出国外高速公路管理在许多方面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如实行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纵向机构格局、实行“大部制”的横向部门格局、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高新技术的运用、警察参与交通管理的作用较以前大大减弱等。  第四部分对重庆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模式进行分析。这部分首先对重庆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模式发展过程进行概述。然后指出“分别管理”模式与“联合管理”模式的不足。接着分析了“重庆模式”具有的优势:第一,符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精神。第二,符合了“大部制”的精神。第三,提高了公务服务质量,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第四,“重庆模式”强化了行政责任,提高了行政效率。第五,实现了政策制定和执行、审批可和监督处罚的相对分离。第六,体制内打破公共服务供给垄断,促进行政机关优质服务。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重庆模式”面临的困境:合法性争论;推广的困难;自身存在的不足等。  第五部分主要是对完善重庆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模式的思考。研究“重庆模式”是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高速公路行政管理体制。这部分针对“重庆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第一,正确认识改革和法律的关系,完善高速公路立法。第二,保证执法手段。第三,加强公安部门与交通部门之间的配合。第四,完善监督机制。第五,进一步精简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第六,推进”重庆模式”执法文化建设。

高速公路;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重庆模式;行政管理体制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冯春

2009

中文

F542.1;F542.6

50

2012-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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