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DOI:10.7666/d.D247883

草根NGO管理模式研究

谢丽萌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改变传统管理社会的方式和手段,并逐渐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尤其是“小政府、大社会”目标模式的确立,为公民社会的成长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也为我国草根NGO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近年来,草根NGO大量涌现,其在缓解社会矛盾、推动公民参与、维护公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政府与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我国政府对NGO实行的是双重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客观上也给草根NGO的登记注册设置了多道门槛障碍,如规模障碍、资金障碍、场地障碍等,非竞争性原则也限制了草根NGO的生存和发展,在这种管理模式下,草根NGO中的一部分只能选择以企业名义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些干脆选择“法外”生存,公民自下而上成立的、社会基础更为广泛的草根NGO被大量排斥在法律认可之外,其法律地位、制度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均处于灰色地带,影响了这些组织的正常运作、能力建设、公信力积累和作用的发挥。草根NGO具有政府和市场无可比拟的功能优势,体现出更强烈的非政府组织的特征,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双重管理模式一方面模糊了非政府组织的界线,将许多组织推向“法外”生存,使其陷入合法性困境,另一方面,也使得政府将管理的注意力大量倾注在非政府组织地位的合法性上,不仅增添了管理的难度,同时也忽视了对非政府组织本身行为活动的各项管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对草根NGO观念的转变,人们对结社自由理解的加深,草根NGO的登记管理制度和日常监管制度也将不断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而建立健全,草根NGO应该取得其应有的法律地位并纳入政府管理视野、不再游离于体制之外,改革现行的双重管理模式,使草根NGO摆脱合法性困境已迫在眉睫。  本文尝试以解决目前草根NGO合法性困境为目的,在对目前我国双重管理模式进行相关评析、借鉴国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当代中国草根NGO管理模式的路径方案。首先,在第一部分绪论中,本文阐述了草根NGO管理模式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界定草根NGO、管理模式以及草根NGO管理模式的概念、分类等,在此基础上,引入草根NGO生存和发展的理论背景,即公民结社自由以及公共治理理论,并用二者分析了草根NGO生存及发展的合法性及合理性;第三部分是对现行管理模式下草根NGO的生存现状的评析,通过论述我国目前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分析我国草根NGO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的生存现状,进一步揭示出我国草根NGO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已陷入“合法性”困境的事实;第四部分主要是从登记注册制度和日常监管制度两方面来介绍部分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以美国、新加坡和日本为代表,通过学习国外政府在NGO登记注册及日常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提炼出对我国政府管理非政府组织的重要启示;第五部分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以解决草根NGO合法性困境,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为目的,从思想层面、法制层面、管理层面以及监督层面构建起新的管理模式,即“备案制与审批制相结合的登记注册模式”和“单一监管为主、双重监管为辅的日常监管模式”,同时文章的最后提出了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行政管理;政治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非政府组织;管理模式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范履冰

2009

中文

D630.1;C912.2

58

2012-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