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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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224868

论中国古代的“片言折狱”

史新雨
吉首大学
引用
任何社会现象都有其产生、发展的历史,一旦抛开历史的联系,所有法律现象都不能得到正确的把握和认识。在中国古代司法领域中出现“片言折狱”这一传统司法现象绝不是偶然的,它有典型的存在运行模式与方式,而其产生更具有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并且它曾一度成为中国古代诉讼领域中对司法官的高度赞誉与衡量标准,笔者想弄清缘何它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能够在当时的历史文化条件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受世人追捧。  “片言折狱”概括而言,就是古代司法机关根据在案件审理中所掌握的一方或双方或证人的一言半语而直接裁判案件。它揭示了中国古代司法实践领域中一种特殊的司法理念和观念,并日益发展成古代司法官非完全依据证据和逻辑进行主观臆断的一种断狱方式和审案指导思想。借助典型性案例,笔者大致归纳出“片言折狱”在古代司法领域内运行的两种基本模式,分别是经验模式和情理模式。  探讨中国传统司法现象产生的原因不能仅限于司法活动的价值本身,而要深入到对其产生起到基础性作用的整个社会存在的层面上,笔者深入剖析“片言折狱”产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即农耕经济生产方式、专制政治活动、宗法社会结构和本土礼法文化。  “片言折狱”作为中国古代诉讼领域中对司法官的评价和衡量标准,蕴含了丰富的价值取向,具体表现为追求诉讼效率、贯彻伦理纲常与矜恤仁爱的精神、平衡法与情的冲突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这些价值追求使得它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升到传统政治哲学和行政哲学的角度。  对“片言折狱”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离不开对它的客观地评价:一方面,它有积极的一面,它蕴含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朴素的正义观念、对古代社会非成文法的萌发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而它丰富的价值取向也成为其积极性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它也无法避免其固有的缺陷,主要集中在易诱发司法擅断和破坏司法的权威与严肃性上。  同时笔者认为还应注重从“片言折狱”中吸取教训以期得到对现代司法的各种深刻启示,主要体现在对我国司法自由裁量权、司法衡平和司法独立等方面的思考上。笔者希望通过对“片言折狱”进行全方位的阐述、分析和评价,使我们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理解这一中国传统司法文化中的特殊理念。

司法机关;片言折狱现象;价值评价;法律文化

吉首大学

硕士

法学理论

郑牧民

2012

中文

D926

66

2012-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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