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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223291

党在新疆领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的历史考察

张斌
新疆师范大学
引用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经过历史和实践的考验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和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权利,保证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繁荣,维护祖国统一和巩固民族团结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在新疆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历史考察,通过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我的一些见解。  本文的结构和主要观点: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目的和意义、当前的国内研究现状、本文的创新点和难点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首先论述了作为中国共产党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的指导思想,即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原则作了阐明和论述。其次,对中国共产党探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从党最初提出民族自决权和建立联邦制国家到最终在中国确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历的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进行了历史考察。最后,考察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确立后的发展情况和成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确立以来既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也经历了曲折和恢复完善时期,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整个发展历程进行了历史考察。  第三部分主要对中国共产党在新疆领导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进行了详细的历史考察。从筹备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到正式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和经历的曲折进行了历史梳理。  第四部分是对中国共产党在新疆领导建立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进行经验总结,对党在新疆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以及组织领导等多种形式的领导工作经验的总结,为在新疆继续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历史经验的借鉴。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历史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

硕士

中共党史

郑惠英

2012

中文

D633.2

60

2012-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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