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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217819

道德自由:道德教育的终极目标

李睿
海南师范大学
引用
当今社会,人们所处的道德环境因经济全球化而带来的多元文化价值观念的全息渗透,以一种无形的巨大力量冲击着社会中每位主体的道德意志与行为,当代中国的道德建设也面临着相应的经济、科技、文化发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新的生活方式的全新挑战。然而,不管社会如何变迁,人们都要坚守自身所应该具备的人的属性和道德规范。因此,唤醒每位主体的自我意识和道德责任,使其有效地发挥主体性和能动性的任务重大而紧迫,实现主体道德自由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道德自由是指主体自觉自发按照道德原则和规范去选择行动,它具有认识上的自觉﹑情感上的自愿和行为上的自主三个重要特征。  道德自由是人类道德生活的核心与精髓。在西方哲学里,传统的道德自由思想主要表现为从理性主义到存在主义的历史嬗变。康德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性的,理性帮助人们控制不当的私欲,按照理性行动才是自由的。而萨特认为道德自由是人们摆脱一切束缚,追求自我价值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理想状态。他们从不同侧面来强调实现道德自由对于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大历史意义,这同时也体现了道德自由思想的永恒价值。道德自由是道德生活最本质的内在要求,是人在道德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自觉、自主、自律的精神状态。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使道德教育的终极目标在应然层面上集中表现为道德自由的实现问题。  论文分为四个部分,引言部分阐明了道德自由问题的研究缘起、现状并指出道德自由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一部分是道德自由的概述。首先对道德与自由的关系问题做了探讨,然后对道德自由的概念进行阐述与选择;第二部分展开了以道德自由既是最高层次的道德需要,又是主体性道德人格建构的需要,同时作为一种道德理想的完满状态,更是道德教育的终极目标所在的分析与论述;第三部分是道德自由的培养途径。可以通过自我教育﹑人格教育﹑道德自由教育﹑社会道德教育等方式进行,最终在社会创造的良好道德环境中实现主体的道德自由。

道德教育;行动选择;自我意识;责任承担

海南师范大学

硕士

教育学原理

肖少北

2012

中文

G410

47

2012-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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