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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207133

视听广告的形式创新和审美意味研究

公彦丽
山东师范大学
引用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新媒体技术的研发,很多新型技术都被应用到视听广告活动中。视听广告作为一门实用艺术,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高效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而且优秀的视听广告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自1979年上海电视台率先播出第一条商业广告开始,我国的视听广告发展迅猛。但是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和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使得我国视听广告发展逊于国际水准,既能实现有效传播又兼具审美意味的广告更是少之又少。  本论文将从唤醒理论的角度出发,拟借助文艺心理学和美学若干方法以及消费心理学的方法,选取近年一些经典的表现形式新颖或者具有审美意味的广告案例进行分析,深入解读视听广告形式创新的语言和手法以及审美意味的产生,论文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从唤醒理论的角度出发,研究视听广告的实用性与审美性。广告是一门具有审美价值的实用艺术。正是由于消费者的内在需求性才会使广告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不同的消费需求会使消费者注意不同的广告信息。而众多的视听广告只有从内心深处唤醒消费者的审美注意和需求,才能最终实现有效传播,说服受众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二、由于视听广告重复性的特点使得受众在接受过程容易产生审美疲劳,所以视听广告传播过程必须借助艺术手段,提高视听广告的审美价值,使广告产生审美意味,才能更好的吸引受众眼球。本部分主要结合具体案例分析视听广告的审美意味,增强说服力,总结经验和原理。  三、从形式语言的发展过程和具体形式因素展开对形式创新的论述,结合案例阐述视听广告最新的形式创新手法,总结形式创新和审美意味产生的经验。  

视听广告;审美意味;形式创新

山东师范大学

硕士

广播电视艺术学

陈清

2011

中文

G223

64

2012-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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