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DOI:10.7666/d.d204465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研究

汤常荣
安徽大学
引用
财政转移支付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旨在弥补政府间财政失衡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措施。自1994年我国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作为分税制财政体制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平衡各地之间公共产品的提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如转移支付过于随意、不公开等。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缺失不无关系。鉴此,对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进行深入研究,对于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一般分析。在这一部分中,主要介绍了财政转移支付的内涵及其特征,着重从转移支付的概念的界定来介绍,提炼出转移支付的特征;其次阐述了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其存在的原因,如政府间事权与财权的不平衡、支付方式和支出结构不合理等;最后结合财政转移支付理论论述了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介绍了国外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首先介绍了美国、日本、德国等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情况;其次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了各国转移支付立法对我国的启示,认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当明确政府间的事权与财权、明确立法的目标以及转移支付的形式和计算标准等。第三部分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一些设想。就立法宗旨而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是弥补财政缺口、保证最低公共服务标准、加强中央宏观调控、实施中央稳定经济政策等;就立法原则而言,转移支付立法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责权利效原则、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立法的开放性与前瞻性原则;就立法模式而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应当先在《宪法》和《财政基本法》中加以规定,为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提供上位法依据,然后再制定专门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就立法具体内容而言,应当整合当前较为混乱的转移支付方式,改传统的“基数法”计算转移支付规模为“因素法”计算转移支付规模,明确转移支付拨款的决策者和行使者,同时要在立法中规定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的激励、保障机制等。

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完善;立法模式;保障机制

安徽大学

硕士

经济法学

华国庆

2009

中文

D922.2

54

2012-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