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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204458

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

江莹
安徽大学
引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最初是从复式预算的角度提出来的,它与政府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共同组成了我国复式预算体系。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经权力机关批准的,综合反映预算年度内国有资本运营状况的国有资本收支计划。它是专门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新型复式预算形式,是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安排国家出资企业经营性支出的专门预算。上世纪90年代,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率先试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预算法》还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内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也不够具体,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建立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统筹用好国有资本收益,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国有资本、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在中央企业中全面展开,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研究,不仅是推进我国复式预算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预算法律体系的逻辑延伸。然而,国内目前从法律角度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研究的并不多见。有鉴于此,从法律角度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从三个方面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了全面研究。首先,系统阐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概念、特征和性质,明确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其次,在广泛搜集近几年来上海、深圳、北京等地试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总结出这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重点论述了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具体设想以及配套制度,为今后出台相关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立法提供借鉴,也将有助于在实践中规范和引导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效实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法律制度;复式预算改革

安徽大学

硕士

经济法学

华国庆

2009

中文

D922.291

55

2012-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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