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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185196

山东省齐河县失地农民问题研究

张明霞
西北师范大学
引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市场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被征用的农村土地数量在不断增加,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由于体制、管理和自身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一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使失地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使他们过上长期稳定的生活,是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协调城乡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山东省齐河县的失地农民入手,探讨失地农民的问题。文章通过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了解齐河县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和想法,在此基础上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齐河县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种种缺陷,首先是土地征用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法律规定不完备,导致征地权力运用不规范;土地征用范围不明,公共利益扩大化;土地征用程序不合理,没有给农民提供充分参与博弈的机会,从而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其次,土地补偿的标准低、补偿方式单一、失地补偿费用分配不合理,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权利,使他们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新弱势群体。再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社会保障费用缺乏,筹资渠道单一,且缺乏有效的运营和监管;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重重,就业难以得到保障。我们要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就必须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征用法规,规范政府的权利,明确土地征用的范围,界定公共利益的内容,改革土地征用程序,使征地制度更加合理;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要提高标准,采用多种补偿方式,补偿费用分配合理化,对土地征用补偿纠纷要引进司法救济体系;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明确社会保障费用的资金来源、运营和监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维持失地农民长远的生活来源。  

失地农民;土地征用制度;征用补偿;社会保障

西北师范大学

硕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许信胜

2009

中文

F301.21

2012-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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