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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172415

新疆地区刑罚制度演进分析

王茹
新疆师范大学
引用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自西汉最先统一新疆时起,之后的历代统治者依据“正朔不及其俗”、“以西域治西域”的策略,根据新疆当时的政治、经济、民族、宗教等各种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了许多别具时代、地区特色的政策,从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对新疆的政治法律统治,并最终与内地趋于一致。历代中央王朝对新疆的管辖治理自然包括了对西域法律制度的认可、完善与统一。本文即是以新疆地区自古至今的刑罚演进史为切入点,研究了自汉代起,经魏晋南北朝、晋唐时期,到五代宋辽金元明时期,后至清朝近两千余年里新疆地区刑罚的发展变化。认为新疆地区刑罚演进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刑罚种类呈现出先简后繁再到简的演进态势;二、刑罚由严酷走向缓和;三、刑罚的作用对象由注重肉体转向注重灵魂;四、少数民族习惯法与中华法系逐渐融合,刑罚体系由分散到统一;五、刑罚的规定和执行受到宗教的一定影响,同时呈现出浓厚的地域特色。   新疆刑罚的发展变化,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一,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最终决定了刑罚的发展变化;二,当权者统治思想的变化也导致了刑罚的发展变化。受历代中央王朝统治思想和策略的影响,新疆天山南北地区的刑罚呈现出较大的不平衡性。三、刑罚作为社会文化的构成要素,其演进受社会文化多方面的影响。多元文化与多种宗教并存发展的局面对刑罚的演进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汇集的地区,维护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并在这个基础上促进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都是历代统治者治理新疆的重心。然而,其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古今皆有,需慎重对待。尤其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如何打击“三股势力”的活动,如何促进新疆的快速发展等,都是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通过对历代王朝治理下的新疆刑罚历史演进的研究,可以为当今新疆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新疆;刑罚制度;制度演进

新疆师范大学

硕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池中莲

2008

中文

D924

2012-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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