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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081255

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力的测算与研究

易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引用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实现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目标,1994年,我国对现有税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改革。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于1994年和1995年,两次召开“税收收入能力估算”的国际研讨会。在这两届研讨会上,税收收入能力的概念被首次提及出来,从而掀起了国内研究税收收入能力估算的高潮。   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税收收入能力的估算还仅局限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税种上,对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力的估算仍处于探索阶段,尚不成熟。然而,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它对改善民生、保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理应成为整个测算工作的重点。   既然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力的估算如此重要,那么为什么理论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出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呢?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税种——它的税基居民收入,“隐性化”和不确定性程度较高;它的税率、起征点又伴随着应税所得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如果没有一种科学的估算方法作保证,仅凭揣测和简单运算得到的结果,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刘黎明教授率先将分布函数的理论引入到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力的估测上来,创造性的提出了“分布估测法”,为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力的定量研究开辟了新径。本文在深刻领会“分布估测法”的理论精髓的基础上,对该方法进行了必要的修正和完善:一是依照个人所得税“分项收入计税、分项扣除费用”的征管办法,对不同应税所得项目分别计算了它们的税收收入能力;二是绕过常规分布拟合方法对样本数据质量的较高要求,直接利用总体均值和基尼系数求解收入分布函数的未知参数;三是在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力得到有效估测以后,就目前我国税制改革问题及进一步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总而言之,尽管本文提出的方法尚存在着许多不足,但无可厚非的是,在实证研究中,该方法确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现有估测方法的理论缺陷,无疑成为现阶段较为可靠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力估测方法。

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力;税制改革;分布估测法;税收征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

统计学

刘黎明

2010

中文

F812.42;F224.0

55

2011-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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