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地区协商民主实践研究——以开江县为例
协商民主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学界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中国学者开始将其引介到中国,并与本土政治实践联系在一起,始从协商民主的视角审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研究协商民主,特别是研究四川等落后的西部农村的协商民主,对于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村民自治、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稳定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四川等西部农村经济、政治、社会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本文通过对四川省开江县推行“民主议事七步法”的调研,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成果,也提出了西部农村推行协商民主的很多问题:忽视了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协商民主参与者实质上的不平等;家族势力对协商民主的制约;“官本位”思维阻碍协商民主的顺利展开;村级“两委”关系冲突等。
作者在分析开江推行“民主议事七步法”的经验教训中,提出了四川等西部农村建设协商民主体制时要做到:正确认识协商民主;坚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逐步清除乡村宗族势力的负面影响;提高村民参与协商的能力;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锻炼农民的民主协商能力;完善村“两委”民主运行机制;拓宽外出农民工政治参与渠道;建立和完善民主程序和制度是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保障。
农村地区;协商民主;民主政治;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
西藏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刘庆慧
2010
中文
D035.5;D082
57
201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