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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中值班律师参与问题研究

徐博闻
南京财经大学
引用
在我国,认罪认罚制度作为一项促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重要制度,旨在解决当前“案多人少”的司法现状。当被追诉人选择自愿认罪时,将面临程序简化的选择,而在程序的简化过程中存在着侵害被追诉人人权的风险,因此,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强化被追诉人的法律保障。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契合该制度的程序正当性追求,保障认罪认罚者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维护其程序简化之下的合法权益。然而,从现行规定及司法实践的运行情况来看,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的参与或多或少都存在内在权利受到限制、外在激励不足的问题,从而影响被追诉人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故为解决这些影响值班律师作用发挥的深层次问题,文章首先对认罪认罚中值班律师参与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梳理,然后对目前法律规范和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在此基础上对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最后,为了更好地达到这项制度的设立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参与的优化路径。  第一部分首先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概念及性质;接着对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中的参与内容进行说明,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剖析其职责范畴,根据《工作办法》中“有效法律帮助”一词探究参与的具体内涵;最后指出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功能价值。  第二部分介绍值班律师制度的立法沿革,明确其职责、工作方式等,然后结合试点经验横向考察实践中值班律师的参与情况,最后对在立法方面和试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总结:值班律师角色异化、诉讼权能缺失、“重责少益”以及值班工作衔接不畅。  第三部分在问题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值班律师参与存在问题的成因,原因主要在于其作为权利保障者的同时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担任着权力配合者;法律文本层面以及理论界对其职能定位均未形成定论、法律帮助责任归属不明以及缺乏对值班律师工作机制的衔接构建意识。  第四部分针对问题提出值班律师参与的优化路径:从理论意义和现实依据明晰值班律师辩护人的身份定位,同时充实其履职所必要的诉讼权利,如细化会见权、拓展阅卷权、明确量刑协商权以及赋予申请证据开示权;在明确法律帮助责任主体为政府的基础上,建议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值班律师责任豁免制度及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以防止国家责任向律师义务的不当转嫁。最后从完善律师间的工作衔接和适当探索其身份转化两方面提出值班工作衔接机制的优化措施。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被追诉人;法律帮助;司法实践

南京财经大学

硕士

诉讼法学

胡宜奎

2023

中文

D925.2

2023-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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