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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决中的论证方式

元梦
河北经贸大学
引用
法律定分止争,判决书写作在其中是一项重要内容。正义不应当只体现在结论中,更体现在逻辑推理和论证中。一份没有充分论证的判决不仅对当事人的说服力不够,还会破坏司法的确定性与权威性。基于此,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司法判决中的论证方式展开研究,分别是法律论证及其对司法判决的意义、司法判决中的论证方式及应用、司法判决中存在的问题及司法判决中论证策略的改进和完善。  首先,通过对法律论证概念的阐述,介绍了法律论证的源流和特征,紧接着比较了法律论证与其他法律方法之间的关系。三者都是法律工作者认识、判断和处理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论证与其他两种方法之间有很多相通之处,同时也存在着差异。然后探讨了司法判决中法律论证的意义,充分的法律论证不仅能保证司法判决的正当性,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同时也是法律解释的必要补充。其次,本文论述了司法判决中的三种论证方式及其在判决中的应用,再次,从论证方式在实践中的应用引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不同的论证方式存在不同的优缺点,在实践中也难免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另一方面,论证结论的说服力不强,论证结论存在的不确定性和论证结论不恰当都是导致当事人对于判决结论的接受性不高的重要原因。最后,基于上述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应的完善路径。针对三种论证方式各自的不足之处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提高论证的逻辑有效性并规范论证程序的合理性;针对论证结论说服力不强的问题,注重论证结论的可接受性,提升论证结论的可预测性,强化论证结论的正当性。  本文以论证方式为切入点,对司法判决实践中论证方式的应用和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论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路径。逻辑论证、修辞论证和对话论证这三种论证方式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可以看出,法律论证是判决的灵魂所在,法律论证是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法律方法,分析不同的论证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关注其中存在的问题,是逐步提升司法判决中的论证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法律正当性的关键步骤。

司法判决;论证方式;法律论证;逻辑论证;可接受性

河北经贸大学

硕士

法学

武建敏

2023

中文

D926

2023-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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