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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型商标侵权中销售行为认定研究

杨雪蕾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这既是商标保护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规制商品流通环节侵权的必要举措。然而,法律规范层面上销售型商标侵权存在内涵不明、边界模糊等问题,导致在司法应用过程中存在诸多困境;学术研究层面上针对其展开的系统探讨也并不多见,致使该方面的理论支撑严重不足。面对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的多种行为是否应归入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的争论,有必要对销售行为的规范内涵和制度外延进行科学阐述,并为其判定提供具体化的思路与标准。故此,本文立足商标法基本理论和相关实证案例,对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的规范基础和判断标准展开论证和剖析,具体而言,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晰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认定的司法现状。首先,基于我国商标法对销售型商标侵权规定过于简单笼统,为探求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样态,进而检讨《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范内涵和外延边界,有针对性地选取案例样本予以分析。其次,结合个案阐述司法实务中与销售侵权行为有关的具体行为,即典型销售行为、许诺销售、进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搭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用于抵债以及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用于施工等六种具体表现行为。接着,梳理司法实务对该六种表现行为的不同定性及其论证路径,在此基础上指出销售型商标侵权中销售行为之认定存在的理论混乱和“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从而为后文消解裁判冲突带来的不良影响和规范销售侵权的具体认定标准提供重要的事实基础。  第二部分,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的规范分析。本部分首先勾勒了商标法规制销售行为的立法脉络。商标法规制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历经创立、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纵览立法历程,我国销售型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制呈现出两个重要特点:其一,历次修改均将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作为独立侵权行为类型加以规范,足见其重要性。其二,从另一视角看,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又属于商标权权利扩张的产物,它是强化商标权保护的题中之意。其次,探讨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规范的价值构造。即从商标权利人、消费者以及市场竞争秩序三个视角,全面阐释商标法规制销售侵权行为的必要性。就商标权利人而言,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致使商标权人的商誉受损效应向外部不断扩张。就消费者而言,侵权商品通过销售商的大量售卖流向市场,消费者在给付金钱的同时,却没有获得货真价实的商品,导致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就市场竞争秩序而言,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不当扭曲和异化,放任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是对正当市场竞争行为的不当践踏,它会妨碍市场自由竞争行为的有序进行。最后,分析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定位,明确该行为属于商标使用行为之本质。与此同时,又从理论上将销售型商标侵权与使用型商标侵权进行科学区分,肯定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的独立价值,并廓清司法实务中对两类侵权行为认识上的模糊地带与认识误区,从而为后文的探讨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探寻销售型商标侵权中“销售”行为的认定标准。首先,梳理现有理论对销售行为认定标准的三种不同解读。其次,对现有认定标准予以理论质评与反思。并认为“买卖行为”说忽视了《民法典》合同编中的买卖行为与商标法意义下的销售存在的差异,并指出商标法意义下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单纯的买卖行为,因此该学说存在缺陷,并不科学。“商业流通说”因其无法包含以销售为目的的购买、运输、存储侵权商品等行为,而且将商品转移过程中的无偿行为也认定为销售,有悖于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从而损害了商标法的可预测性,同样不甚合理。最后,“损害商标功能”说以商标识别功能为核心要素,试图对商标法意义下的“销售”做出合理解释的做法值得肯定,但该标准是所有商标侵权行为的共同特征,它并非销售侵权之特殊要件,因此其同样存在缺陷。在此基础上,本人提出了重构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认定进路,即其应当满足三个构成要件:销售行为人主观上应具有流通侵权商品之目的、销售行为人对侵权商品进行了有偿转让、销售行为给商标权人的商誉造成了损害。这样界定有利于在打击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之同时,也明确了社会公众行为自由的边界,从而确保权利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有机平衡。  第四部分,分析归纳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结合销售型商标侵权行为的规范内涵和构成要件,从法律解释学的视角指出了之所以应当将以物易物行为、侵权商品用于抵偿债务、搭赠侵权商品、包工包料建筑工程中使用侵权商品等行为认定为销售,而无偿赠与行为、企业购买侵权商品用作员工福利和出租侵权商品等行为应排除在销售行为之外的认定理论。此外,指出应适当突破三要件说,例外地将“为卖而买”和“许诺销售”视为销售行为的表现形式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总之,本研究旨在回归销售型商标侵权的规范基础,并充分运用法解释学、比较法学和实证探究等方法,对商标法上的销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系统化的探讨,试图在全面分析销售型商标侵权规范内涵和制度外延的基础上,为司法裁判提供科学的指引,为我国法院统一相关案例的司法裁量标准提供理论指导和价值指引。

商标侵权;销售行为;规范构造;判断标准;具体样态;司法指引;商标法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知识产权法学

黄汇

2022

中文

D931.33

2022-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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