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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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研究

杨莎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人类生存和发展与生态环境密不可分,生态环境是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但由于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忽视了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破坏也随之而来,尤其是流域生态环境更是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恢复日益严重的流域生态环境迫在眉睫。为了实现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双赢,保护与治理流域生态环境是各国的必然选择与必经之路。《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也体现了国家对于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重视。通过对流域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与科学开发,强化对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是实现流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能够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生态补偿制度是以环境资源为对象,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它具有公共属性。现阶段在流域生态补偿领域中运用较为广泛的是纵向转移支付,即由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或者是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进行转移支付。纵向转移支付具有其便利性,能够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并且单纯依靠纵向转移支付难以达到完全的效果,地方政府之间的流域合作是解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途径,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流域的生态补偿,改善流域的生态环境,构建一个合理、高效的流域生态补偿的横向转移支付体系,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任务。目前我国并未在法律层面确定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对于横向转移支付的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角度展开,以法律视角展开的较少,再加之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等多地实践为横向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实践基础。鉴于此,本文拟从法律视角对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研究进行分析。  本文按照“理论分析——我国实践现状分析——存在的不足——对策建议”的逻辑思路展开,主要运用了系统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论证。首先,理论分析。对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等相关概念进行分析和界定,对实施横向转移支付的必要性进行论证,从现实需要,以及生态价值理论、平衡协调理论和府际合作理论进行阐述,以现实基础和理论基础作为依据支撑,提出有必要构建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体系。其次,针对我国现行流域生态补偿实践进行评析。探讨了不同地区间的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及其效果,分析了长江流域的水质改变情况,为构建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体系的必要性提供了数据支持。再次,揭示我国现阶段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补偿方式单一,以资金补偿为主要方式;合作协议的约束不足,合作协议的性质地位以及内容不确定;相关法律机制不够完善,支付程序、协商制度、监督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最后,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模式的构建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有针对性的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主要有完善相关立法,拓宽补偿方式,通过明确合作协议的性质、法律地位以及内容强化合作协议的约束,以及完善支付程序、协商制度、监督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的相关配套措施。

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转移支付;区域合作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财税金融法

蒋亚娟

2022

中文

D922.66

2022-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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