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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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消费视域下“网红儿童”形象研究——以抖音平台为例

孙傲然
西南政法大学
引用
在自媒体时代所有人都有麦克风,可以实时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所见所想,甚至可以创作出自己的频道。儿童作为符号消费的对象,无论是在作为日常生活的小圈层私域流量的朋友圈中,亦或是在拥有共域流量的短视频中,各形各色的"晒娃"行为已经略见不鲜,可以足以称为是一处独特的媒介景观。近些年来,科技的发展带来了视频录制与剪辑能力的飞速进步,这些应用将短视频录制、音乐效果和美颜技术相结合,正是因为这些技术的发展,网民不仅可以通过照片和文字来表达情感,他们更多地则是用录制视频的方式来记录和分享萌娃的日常和可爱瞬间。儿童影像视频有一个庞大且快速增长的用户群,而以儿童形象为主题的视频更是短视频平台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父母通过拍短视频记录孩子的日常生活或有趣的事,这样的适度“晒娃”可以记录生活,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一些账号明显是让儿童在演绎一段带有剧情的段子,以期培养出“网红儿童”。所谓“网红儿童”,实际上是由成年人经过过一系列专业化的包装和批量化的生产,潜心策划制作出来的商业化产品。家长让孩子在镜头下表演,以“吸睛”为目的尽量获取更多的流量,在粉丝和流量的依托下将会有源源不断的品牌广告商一拥而上,进而赚取利益,拥有千万级粉丝的网红赚得盆满钵满。在消费文化的社会背景下,以儿童形象为核心的图像和影像正成为成年人集体消费的景观,这种现象背后的消费逻辑问题值得关注,商业运作逻辑也值得关注。在2021年7月21日,中央网信办就发布了《清朗暑期青少年网络环境整治行动方案》,重点针对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等七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工会和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的监管,预防儿童网络暴力和儿童色情制品,要求主流网络平台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短视频平台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其中,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直播,严肃查处宣传“网红儿童”的行为。1  本文从符号消费理论的视角出发,通过内容分析法和访谈法的研究方法,选择抖音平台上拥有儿童形象的短视频作为研究对象,根据符号消费现象探讨了新媒体时代下儿童影像呈现出的媒介形象和受众认知,并以此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认为在符号消费的文化背景下,对于儿童形象的消费呈现出儿童成人化的符号特征。当前自媒体高度发达,抖音短视频成为了大家展示自己的全新平台,如何利用短视频展示自己和儿童的生活,并且不让儿童被过度消费,沦为流量密码,保护儿童拥有一个健康完整的童年是我们需要持续关注的话题。

抖音平台;符号消费;儿童形象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传播学

裴永刚

2022

中文

G206.2

2022-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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