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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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律制度研究

解雨璋
烟台大学
引用
房地产投资信托是集合投资人的资金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合伙企业等商业模式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信托制度。相比股票和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具有收益稳定、风险性低等优势。随着我国要逐步摆脱房地产投资单一化的发展模式,房地产投资信托不仅可以丰富房地产投资市场的种类,还可以依靠房地产市场带来可观的收入。但是我国目前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并不完善,需要更权威的制度保障其发展。相比之下,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相关的法律规范较为成熟,香港地区、日本、新加坡的专有法律制度、配套设施的规定对我国发展自己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所以,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制度发展可以采用金融ABS发展模式,由国务院牵头制定专门的制度规定;在信托法中,重新定义《信托法》第二条信托财产移转的含义,强化谨慎投资义务的制度建设、放宽信托投资融资的管制;在税法中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税收理论,为制度发展提供理论性的支持,避免信托投资重复征税、建立与普通投资不同的税收门槛、完善我国的反避税制度;证券法中完善公募与私募的投资限制,完善上市流通机制等,为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保驾护航。

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律规制;投资限制;反避税制度

烟台大学

硕士

法学

樊静

2021

中文

D922.282;D922.287;D922.29

2021-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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