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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高考”科目自选的指引与支持体系研究

姜媛媛
河南师范大学
引用
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改革考试科目设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但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引发的选考危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生弃考物理、“走班制”配套设施不完善、选修人数与师资不匹配、综合素质评价不完善,这些难题成为学界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国务院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有序地推进选课走班,“进一步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教育部也明确指出要“指导高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因此,运用比较的视野,将英国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考试(GCE A-level)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考察,以降低我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风险,对于我国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英国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GCE A-level)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大量可供选择的科目,允许学生根据自身兴趣、需求选择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授予的资格证书是高校招生录取时重要的参考依据。英国GCEA-level是学生16到18岁接受的主要教育形式,实行教、考、招三方独立原则的招考制度,学校负责教学,专门的考试机构负责资格证书考试,由高等院校负责招生录取。GCEA-level给予学生较大的选科权,但学生在现实中选科时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影响学生选择科目的因素不仅有客观因素,例如科目的难易度、可比性、入学要求,还有主观因素诸如学生对科目的认知、家长及教师建议的影响。英国在学生选考上采取一系列指引和支持策略,在指导学生选科上,高中在引导学生选科上承担主要的责任;高校站在专业的角度引导学生选科;政府及考试机构实施顶层设计完善选考制度;社会组织和团体积极参与学生选考。在保障学生选科利益上,高中通过导师制、走校制等措施保障学生利益;高校与中学开展合作开阔学生选科视野,并开设“补救”课程弥补学生专业基础差距;政府积极加大师资队伍的建设;社会组织和团体为师生提供学习资源,积极参与生涯教育规划。  本研究在研究英国GCEA-level科目自选的指引与支持体系上,分析了高中、高校、政府和社会对学生选科的引导以及对选考的支持保障措施,探究其选考体系成功背后的经验,为我所用,从而对我国科目自选的改革方案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即高中要承担起引导选科的重要责任,高校依据自身特色实施专业限考、多元化录取,逐渐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政府要合理规划改革的顶层设计,社会组织和团体要加大对选考的参与度,构建高中、高校、政府及社会四位一体的科目自选联动指引与支持体系。

高考科目自选;科目自选;支持体系;英国

河南师范大学

硕士

教育学

苗学杰

2020

中文

G639.561

2021-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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