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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技能扶贫:历史考察与实践分析

劳倩颖
浙江工业大学
引用
在我国决胜小康的关键时刻,随着多维度致贫的问题逐渐暴露,技能扶持成为了群众可持续化脱贫的治本之策。而社会组织作为非营利性的第三方存在,其存在能够弥补政府和市场的功能性局限,充分彰显灵活性、亲民性等特征,并满足贫困人口对于技能脱贫的多样化需求。因此,社会组织参与技能扶贫是扶贫进程中的必然选择,如何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实现群众自主脱贫,维持技能扶贫的成果是具有时代价值性的议题。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技能扶贫是伴随着自身发展和扶贫事业阶段性要求而推进的。自改革开放以来,先后经历了认知性参与时期(1978-1993年)、规范性参与时期(1994-2013年)和多样化参与时期(2014-现在)。从扶贫政策文本变迁中,能够看出近些年相关政策聚焦于政府服务、人才建设、资金保障、精准性扶贫等关注点,也能够看出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技能扶贫事业的比重在逐步增加。事实证明,参与技能扶贫让社会组织有了新的发展空间。  中华职业教育社开展的“温暖工程”项目是社会组织参与技能扶贫的典型案例。在26年的实践中,“温暖工程”服务于农村妇女、贫困山区学生、普通农民、边疆少数群体、残障特殊群体等贫困人口,结合包含思想理念、职业教育经验、扶贫实践经验、规范性章程在内的组织专业背景和精准性识别、及时性沟通、灵活化资源利用等的本位优势,在政企合作、技能习得方式、跨领域拓展、监督体系打造、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诸多成果。  通过前期对于历史进程、政策解读以及相关案例的分析,本研究认为目前中国的社会组织在参与技能扶贫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但由于多种因素交叉作用,社会组织还在主客观层面上面临着效益困境、沟通困境以及功能困境。对比国际上社会组织参与技能扶贫的相关举措,可形成对我国目前社会组织技能扶贫行动所处困境的借鉴意义,主要体现为以下六点: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注重品牌建设;维护贫困人口应有权利,注重赋权建设;构建技能生态价值链,注重过程建设;开辟社会组织互通联盟体系,注重网络建设;实现监督和问责体系公开化,注重监察建设;形成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精神,注重职能建设。  由此,本研究综合认为,我国社会组织要走出参与技能扶贫的特色之路,首先要从组织自身建设出发,包括专业建设、中介建设、软文化建设、信息监督平台建设等;其次要注重技能扶贫过程驱动、创新与网络建设,建立贫困人群核心技能开发服务体系和村民生涯追踪人力资源服务系统,拓宽扶贫功能至心理和法律援助,促进传统技能扶持形式的科学转变,构建以技能链为基础的生态网络;最后要对政社关系进行进一步建设,并形成制度回应。

技能扶贫;社会组织;温暖工程;技能培训

浙江工业大学

硕士

教育学

陈衍

2020

中文

F323.8

2021-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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