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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发展视域下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研究——以传统技艺为例

段阳
西藏大学
引用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的宗旨包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国家和国际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欣赏的重要性意识;开展国际合作提供国际援助。自此之后,全球范围内开始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分类、保护和传承等工作。西藏自治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已有十几年的经验,通过不断的摸底、普查、申报工作,西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取得了非常瞩目的成绩:出台《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地方法规;建立非遗四级名录体系;设立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和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传承人的扶持资金逐年提升;命名81个自治区非遗项目传习基地,各级各类非遗传习场所达165处,并在资金上予以支持;藏戏、《格萨尔》、藏医药浴法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4批次88个项目、5批次96名代表性传承人列入国家级名录。  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田野调查法展开研究。本文在民族文化发展的视域下,研究技艺类传承人的基本现状,包括传统技艺概述及特点、传承人的现状分析、传承人的体制机制概况。依据上述资料和调研情况,分析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类传承人的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分别是传承人自身情况、政府发挥的职能作用、社会环境对传承人的支撑。最后,从这三个方面提出保护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对策。本文研究认为,保护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对策包括提供更多政策帮助传承人实现多渠道发展,涉及多渠道建立传承人培养新模式、持续加大资金扶持,建立完整的培训体系、进一步增加传习基地的数量和质量;政府加强传承人保护的职能,设计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持续完善法律法规,保护非遗传承人主体权利、建立严格规范的传承人认定和取消程序、配备结构合理的专业保护队伍;改善社会环境对传承人保护发展的认知,涉及开发特色“非遗”产业,开拓传统技艺的消费空间、加强媒体正面宣传,提高传承人的职业荣誉感。保护非遗传承人,是推动民族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举措。

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发展;传承人

西藏大学

硕士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觉安拉姆

2020

中文

G122

2021-0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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