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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听觉艺术插上视觉的翅膀--音乐视像应用研究

孙尚杰
中国音乐学院
引用
传统意义上,音乐是一种以听感官作为主导的听觉艺术。受众在欣赏音乐之时,往往都是以自身的聆听体验为主导,在感知音响的同时,在意识上与自身情感体验相联系,产生感性与理性的情感表达,并形成标示个人属性与特征的审美体验。音乐的意涵需要形象化的表达,这往往是语言文字很难做到的,即使对音乐联觉的研究可以为表达音乐提供一定的可能性,但依然十分有限。因此音乐家们开始尝试以视觉符号的周期性变化和衍生规律表现音乐,进一步牢固了音乐信息与图像视频之间的链接关系。随着二十一世纪技术化时代的到来,传媒、通讯、音视频等相关技术的长足发展,令音乐的视像化呈现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并使得音乐视像的研究和实用应运而生。  音乐视像,是一种以视觉表现为主要内容,以音乐作为载体和基底,同时兼顾大众审美与诉求,借助新媒体时代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式,以视听结合为标志表达音乐的一种呈现方式。音乐视像在形成早期更多关注在图像和视频对音乐的再表达,是对音乐的直观表述,然而在当今音乐视像的学科论域不再局限于此,在与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心理学等多学科的跨界合作中,延展出了更多的实用性功能。音乐视像技术对音乐本体的形成理解、传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音乐视像的研究定位出发,通过将音乐视像与音乐可视化的概念相对比、音乐视像与视觉音乐相对比,找寻音乐视像的自身定位与理论立场。最后本文通过分析音乐视像在作曲、音乐学、音乐教学三个学科中的具体使用例证,研究其在应用领域的实践价值。  本文对音乐视像的研究正是基于前人研究成果的再研究与再阐释,将音乐视像的形成机理、音乐视像的呈现方式与学科应用做逻辑划分,以此展现音乐视像在当下的存在样态,并根据诸多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总结。音乐视像在当代社会还有音乐可视化的表达方式,虽然本质上二者所表达的意涵并无明显差别,但本文所界定的音乐视像更加专注于可视化最终呈现样态的分析,对可视化实现的技术过程并不做详细展开。音乐视像的研究与应用不仅可以丰富音乐的传播方式,在音乐普及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拉近大众与音乐艺术之间的距离,将音乐文化灌注于全民的生活习惯之中;同时革新自身研究方法和创作技术,对专业音乐的研究和创作都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音乐视像;音乐可视化;直观表述;视觉效果

中国音乐学院

硕士

音乐与舞蹈学

韩宝强

2020

中文

J605

2020-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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