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商业贿赂防治实证研究--以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为主要视角

熊发南
暨南大学
引用
2006年初,中央部署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经过三年多来的努力,商业贿赂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社会反映及司法实践的情况看,商业贿赂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遏制,在不少领域仍呈高发态势。加强商业贿赂治理的实证研究,对推动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执法实践,探索商业贿赂治理的有效途径,全文共分三章。  第一章首先对商业贿赂的内涵进行界定。其次,以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为视角,揭示商业贿赂发展的基本态势。  第二章是从法律角度考察商业贿赂难以有效治理的原因,分立法、执法两个层面。首先,从立法层面探究商业贿赂难以有效治理的四个因素:一是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不完善,降低了商业贿赂的成本和风险;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缺乏有效衔接,使得不少商业贿赂案件要么刑事制裁,要么不作任何追究;三是市场诚信体系尚未建立,有过贿赂等不良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在市场准入方面并无太多障碍;四是刑事执法存在模糊地带,一些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不想管,检察机关不好管,从而形成执法的盲区。其次,从执法层面分析影响商业贿赂惩处力度的三方面问题:一是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被查处率不高;二是刑事执法偏宽偏轻;三是行政执法、公安、检察等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第三章论述要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必须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来提高商业贿赂的成本与风险。在立法层面上:首先提出要完善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主要从修改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完善贿赂犯罪的刑罚设置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次认为需要改革职务犯罪的侦查制度;三是建议制订《反商业贿赂法》,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商业贿赂范围、行政处罚主体、行政处罚种类以及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市场廉洁准入制度等。在执法层面上,提出要着重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商业贿赂执法机制;二是树立正确的刑事执法理念;三是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

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商业贿赂;职务犯罪

暨南大学

硕士

法律硕士

刘颖

2010

中文

D926.3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